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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公司商标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泉州德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17 08:48:29

在商标行政执法以及司法保护中,判定两件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是经常遇到的情形。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未经泉州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对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判定标准作出规定。在行政执法实践中,通常可以参照以下司法解释或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八条之规定,“相同商标”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3号)第六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相同商标”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1)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2)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3)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4)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九条第二款,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十条提出,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12号)第十六条则规定:

认定商标是否近似,既要考虑商标标志构成要素及其整体的近似程度,也要考虑相关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使用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以是否容易导致混淆作为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23号)第6条曾提出:认定商品类似和商标近似要考虑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的显著程度和市场知名度,对于显著性越强和市场知名度越高的注册商标,给予其范围越宽和强度越大的保护,以激励市场竞争的优胜者,净化市场环境,遏制不正当搭车、模仿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18号)第19条进一步提出:妥善处理商标近似与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的关系,准确把握认定商标近似的法律尺度。认定是否构成近似商标,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相关商标的构成要素整体上构成近似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相关商标构成要素整体上不近似,但主张权利的商标的知名度远高于被诉侵权商标的,可以比较主要部分以决定其近似与否。要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划清商业标识之间的边界与特殊情况下允许构成要素近似商标之间适当共存的关系。相关商标均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相关商标的共存是特殊条件下形成时,认定商标近似还应根据两者的实际使用状况、使用历史、相关公众的认知状态、使用者的主观状态等因素综合判定,注意尊重已经客观形成的市场格局,防止简单地把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等同于商标近似,实现经营者之间的包容性发展。

众所周知,商标的有效期只有十年。在这十年里,使自己的注册商标越来越出名,商标的价值也越来越高。然而,当企业处于鼎盛时期时,却突然遭受到商标的流失!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心碎的同时,为什么我们会失去这个用了十年时间打造的呢?所有这些错误都是由于商标的十年有效期造成的。这个商标只有十年的有效期。期满前,必须申请商标续展。否则,就是另一个商标和另一个有价值的商标,只能交给别人。

但是,商标过期了,忘了续展。我该怎么办?你永远失去这个商标了吗?告诉大家,现在有两种方式可以找回这个商标。首先是提交一份审查报告。商标期满未续展的,由商标局决定宣告该商标无效。此时,应立即采取商标复审办法,带齐有关复审申请书、复审理由和有关材料,尽快取回商标。二是重新申请。温馨提醒,说明商标来之不易,商标不易出名。

因此,泉州商标注册人必须注意商标的有效期,何时到期,并记得续展。商标续展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开始。如果在12个月内没有续展,商标局还有6个月的展期,我们必须在这个期限内续展商标,否则商标就会变成别的东西。每个人都要记住!

商标转让的相关事项有哪些?目前,我国企业的品牌意识不断增强,泉州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经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然而庞大的商标申请量的背后,却有大量的商标被闲置,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在此情形下商标转让的活动逐渐兴起,有效地盘活了闲置商标资源。但是对于平时跟商标打交道不多的企业来说,很容易掉进商标转让的法律陷阱中,商标转让的买卖法律常识也是企业必学的技能之一!今天,注册公司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商标转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二、转让商标的注意事项《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1、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转让人应当将注册商标的类似商品以及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对方;

4、对混淆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5、商标转让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商标转让所需的材料: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6、转让协议公证书或转让申请公证书原件。

四、商标转让的时间以及流程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它的流程如下:(1)申请(2)受理(3)审查(4)公告(5)核发转让证明。

五、商标转让的特殊性和法律风险:

1、转让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他人以欺骗或者不正当手段冒充所有人转让商标的行为不具有效力。

2、转让两人以上的共有商标时,必须经过所有权利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转让。

3、商标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经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则必须是拥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并且被转让商标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范围内。

如果你想把自己的事业做大做好,那么注册一个独一无二的商标无疑是成功的第一步。可是怎样才能注册商标不被骗呢?找代理机构?可以!找一个正规的知名的代理机构吧,代理费不是一般的贵。找一个便宜的小的代理机构吧,又太不靠谱,最害怕的就是他既骗了你的钱,又把你想注册的商标抢注了,这种真的是非一般的可恨!小编将介绍如何选择一家可靠的商标代理机构。随着最近几年泉州商标注册之风的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代理机构也相应而生,在鱼龙混杂的情况下,怎们样才能找到“龙珠”呢?

1.注册前先查询注册商标前先进行商标查询是很重要又很关键的一步,这一步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了,你的商标是不是能顺利通过实质审查。抛开盲查期不谈,我们想要注册的商标,只有在前期进行充分的查询准备,才不容易遇到因商标近似或相同而被驳回的情况。有些代理公司不够尽职尽责,在操作这一步的时候很不用心,甚至不做这一步,往往在企业提出要注册商标之后,他们随便查询一下就草草了事,让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和个人承担巨大的风险,多走了很多冤枉路。所以,在选择代理机构的时候,一定要选择能够提前进行商标查询等事前准备工作的代理机构,他们专业的团队和业务人员能够帮你把前期风险降到最低,少花钱多办事儿,不选它选谁呢?

2.正确建议、导航商标在进行注册时需要根据《服务与商品分类表》选择要注册的类别和商品项目,它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商品分类方法存在出入,很多想要注册商标的人对这些了解的不够全面,在选择的时候也就容易出现问题。一般来讲,好的代理机构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顾问帮你进行筛选,他们会根据你所在的行业以及产品的相关信息,从主要选择类别入手,帮你制定出最优的注册方案。筛选商标注册类别是个需要专业素养的细致活,一旦出了漏洞,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问题,所以,选择代理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找那些能够给你提出最合理有效的建议,又能为你正确选择商标注册类别的正规代理机构。

3.后期跟进与维护有些代理公司的服务头重脚轻,收完代理费就开始做甩手掌柜,在商标出现问题的时候,不管不顾,让委托人干着急。这样的代理公司根本就是骗子!前期态度再好,没有后期的跟进与维护,我们的商标也很难注册下来。商标在注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问题,很多商标局下达的通知都会经由代理机构传达到委托人那里,像是被驳回、被异议这种情况就更不用说了,若是没有专业的代理机构为注册人提供支持和帮助,即便是复审、答辩也很难成功,所以说,后期的跟进与维护特别重要,一定不要找那种只管收钱不提供帮助的代理机构!

4.承诺必达注册商标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没有人能承诺注册商标可以达到100%的成功率,因为这种情况几乎不存在,而有些黑代理正是看中了大家对低价格高成功率的渴望心理,所以才打着低价包过的幌子骗取受众的信任。但就像我们常说的“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越是低价格才越保证不了高成功率。所以,我们在选择商标代理机构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为了贪图一时的便宜,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专业、正规而优秀的代理机构是不会做出不靠谱的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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